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監督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信(xin)息時間 : 2013-08-13 00:00:00     作(zuo)家 :      由來 : 

    江蘇省公安廳消防局文件
     
     
    蘇公消防﹝2013﹞4號
     
     
    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監督管理
    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消防支隊:
       為吸取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消防安全源頭管理,更好的解決我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和監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于大型廠房消防設計及備案抽查
    (一)單幢占地面積超過8000m2或單幢建筑面積大于12000m2的丙類大型廠房除滿足現有規范外,消防設計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2、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當廠房長度超過150m且進深超過80m時,應在廠房適中位置設置能滿足消防車通行的通道,并采用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消防車道(通道)凈寬度不應小于6m,凈高度不應小于4m。
    3、應沿兩個長邊設置消防撲救面,其外墻上每層均應設置滅火救援窗,其間距不應大于20m,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2個。窗口的凈尺寸不得小于0.9m×1.0m,窗口下沿距室內地面不宜大于1.2m,窗口的玻璃應易于破碎,并應設置可在室外識別的明顯標志。
    4、廠房中的防火墻必須采用實體墻。鋼結構應采用外包覆不燃材料保護;采用外包覆不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可采用厚涂型鋼結構防火材料噴涂保護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
    5、除不宜用水保護或滅火的場所外,建筑內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全保護。
    6、廠房排煙應優先采用自然排煙方式。當采用自然排煙方式時,宜采用自動排煙窗,并確保排煙效果。自動排煙窗應具備火災報警聯動開啟、手動開啟和消防控制室遠程開啟等開啟方式。排煙窗應設置在外墻上方或屋頂上,不應采用百葉窗和上懸窗。
    (二)汽車、電瓶車、鋰電池生產廠房除噴漆、噴蠟、電解液添加、充電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工段(部位)外,其他工段(部位)應按照丙類火災危險性進行消防設計。
    (三)單幢占地面積超過8000m2或單幢建筑面積大于12000m2的丙類大型廠房應當納入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必抽范圍。
    二、關于大型商業建筑消防設計
    大型商業建筑消防設計除滿足現有規范外,消防設計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每層應設置滅火救援窗,其間距不應大于20m,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2個。
      2、大型地下商業建筑中應設置一定數量的下沉式廣場,每個防火分區宜設置不少于1個通向下沉式廣場的安全出口。下沉式廣場設計應參照《商業建筑設計防火規范》(DGJ32/J67)的規定執行。
      3、商業建筑中組合建造的自用倉庫面積不應超過該層總建筑面積的10%,且每個自用倉庫的建筑面積地上不應超過500m2,地下不應超過200m2。自用倉庫與其他部位應進行防火分隔,地上面積大于100m2小于500m2或地下面積大于50m2小于200m2的倉庫,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h的隔墻和1.5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隔墻上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且在火災情況下能自行關閉。超過500m2的地上倉庫和超過200m2地下倉庫應設置獨立的防火分區和獨立的安全出口,并按倉庫的防火設計要求設置消防設施。
      4、大型商業建筑中明火餐飲應集中設置,符合規范要求。餐飲燃氣接入應滿足《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要求,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應設置自動滅火裝置,廚房應采取防泄漏及事故通風措施。
      5、中庭走道及環廊只能作為人員通道,不得作為商業功能使用,應采用不燃材料裝修,不得放置任何固定可燃物。
      6、無窗房間應按照規范設置機械排煙設施,其內部裝修等級除A級外,應提高一級。
      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噴頭應采用快速響應噴頭。
      8、消防控制室應設置于建筑首層靠外墻部位。
      9、應采用大尺寸有源型疏散指示標志;地面應增設保持視覺連續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其間距不應大于3m,防護等級不低于IP65。
    三、關于折疊提升式防火卷簾設置
      1、折疊提升式防火卷簾不得用于除中庭外的其他部位。中庭部位使用時,支隊應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組織集體會審,確保建筑消防安全。
      2、折疊提升式防火卷簾不得影響人員通行,并應具有防煙性能,與樓板、梁和墻、柱之間的空隙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應裝配溫控釋放裝置,其感溫元件動作時,卷簾應下降關閉,并具有信號反饋的功能。
      3、折疊提升式防火卷簾的生產和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使用單位應與生產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定期進行現場測試和維護,確保卷簾完好、有效。
    四、關于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及消防設計備案抽查承辦人應按照新修訂的《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07號)第十三條的規定,加強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特別是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270-2011)的要求。
      2、對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消防監督檢查的次數不應少于2次,其他經消防設計審核及備案抽查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檢查次數不應少于1次。
      3、施工現場臨時辦公、宿舍用房的建筑構件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彩鋼板等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必須為A級。
    五、關于重大工程項目消防技術復核
      1、應嚴格執行《江蘇省重大工程項目消防技術復核暫行規定》(蘇公消[2012]19號)的要求,對需要提供技術指導的重大工程項目,應在收到建設單位申請后及時報告省局。
      2、對需要提請專家評審或者進行性能化消防設計的重大工程項目,應當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專家評審工作規則》(蘇公消[2010]118號)和《關于規范建設工程消防性能化設計評估應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公消[2009]26號)的要求,指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做好申報工作。經專家評審的項目,省局原則上不再進行技術復核。
      3、受理重大工程項目消防驗收時,應及時報告省局,省局視情參與指導。
    六、關于建筑結構變形縫消防設計及施工
       建筑結構變形縫應采用防火材料嚴密封堵并固定牢固,封堵材料底部做襯托時,其防火性能及固定方式應能滿足與樓板相同的耐火極限,變形縫上部開口部位應采用滿足載重負荷要求的不燃材料覆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及消防設計備案抽查應將結構變形縫消防設計納入圖紙審核和檢查范圍,并在意見書中明確相關設計要求;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及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時應對變形縫防火封堵進行驗收和檢查。
    七、關于滅火救援窗等部位標志設置
      滅火救援窗、消防車通道、消防救援場地、消防車取水口、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部位應設置明顯的標志。
    八、關于常開式防火門設置
      經常有人員出入部位的防火門應采用帶有釋放器的常開式防火門,并應合理設置防火門邏輯控制關系。
    九、關于消防用電設計
       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消防配電干線宜按防火分區劃分,消防配電支線不宜穿越防火分區。消防用電設備的電源應采取在變壓器的低壓出線端設置單獨主斷路器等方式,保證當建筑內生產、生活用電被切斷時,仍能保證消防用電。變配電房內消防出線回路的間格應有明顯標志、標識及說明。
    各地貫徹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省局防火部
     
     
    江蘇省公安廳消防局
    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