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防局關于采用新型防護設備產品的通知

    發布了(le)時間日期 : 2013-03-06 00:00:00     著(zhu)者(zhe) :     來源地 :

      省民防局關于采用新型防護設備產品的通知
    蘇防〔2012〕32號
    各省轄市民防局(人防辦):
        根據國家人防辦《關于頒發〈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選用圖集〉的通知》(國人防〔2008〕18號)有關在人防工程中使用新型防護設備產品雙連桿手電動密閉閥門的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江蘇省地區人防工程設計中停止采用單連桿手電動閥門,改為采用雙連桿手電動密閉閥門。雙連桿手電動密閉閥門的設計、安裝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護設備選用圖集》(RFJ01-2008)圖集選用。
        二、尚未簽訂防護設備銷售合同的單位,均應按照上述要求選用雙連桿手電動密閉閥門,由建設單位負責與設計、施工單位協商修改設計。
        三、人防工程防護設備企業生產的雙連桿手電動密閉閥門,須經國家人防辦批準的專業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報江蘇省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并在江蘇人防網站公布,方可銷售和安裝。
        四、各市民防局(人防辦)應督促有關設計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抓好工程設計、施工圖審查過程中相關工作的落實。
        五、雙連桿手電動密閉閥門價格參照執行江蘇省人防工程防護(防化)設備信息價。
        六、未按要求安裝雙連桿手電動密閉閥門的人防工程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七、本通知從2012年8月1日起執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