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民用 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的通知

     發布消息年份 : 2013-07-31 00:00:00     小說作家 :     來自 :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蘇建函科〔2013〕443號
    各省轄市建設局(委):
       建筑外窗性能直接關系到民用建筑的節能水平和工程質量,特別是居住建筑的門窗能耗占建筑外圍護結構總能耗的40%以上,提高外窗的節能性能是降低建筑物能耗的有效措施之一,將是今后我省建筑節能的重要技術路線。為此,我廳制定了《江蘇省民用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相關問題,請及時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節能和科研設計處。聯系人:王華,電話:025-51868860。
    附件:《江蘇省民用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7月4日
     
    附件:
    江蘇省民用建筑外窗應用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實現《江蘇省“十二五”建筑節能發展規劃》中確定的節能65%的目標,規范我省民用建筑外窗的生產和應用管理,提高外窗技術水平和綜合性能,結合我省夏熱冬冷地區和部分寒冷地區氣候特點以及建筑外窗應用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擴建)民用建筑外窗(不包括建筑幕墻和建筑外門)的應用。
    第三條 全面推廣應用標準化外窗系統,標準化外窗系統新技術應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建設領域新技術推廣應用管理規定要求進行推廣認定。鼓勵采用外窗遮陽一體化和新風系統一體化技術。積極開展門窗產品性能標識認證。
    第四條 建筑外窗的主要性能應符合民用建筑節能設計要求,其中氣密性能應不小于6級(1.5m3/(m·h); 4.5m3/(m2·h)),水密性能應不小于3級(250Pa),抗風壓性能多層建筑應不小于3級(2.0 KPa),高層建筑應不小于4級(2.5 KPa)。
    民用建筑外窗傳熱系數不得大于2.4W/m2·K,并積極推廣采用傳熱系數不大于2.0 W/m2·K的建筑外窗系統;居住建筑外窗玻璃不得貼膜;不宜采用Low-e玻璃,如需采用Low-e玻璃,其冬季外窗遮陽系數不得小于0.6。
    第五條 高層及超高層民用建筑各單一朝向及不同樓層的外窗性能設計等級應統一取值。居住建筑不宜設計飄窗,當確需設計飄窗時,飄窗必須滿足節能、遮陽、質量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六條 建筑外窗不得使用國家和我省明令淘汰的材料,嚴禁使用非隔熱斷橋型材鋁合金單層窗、非多腔體型材塑料窗。隔熱斷橋鋁合金型材不得使用PVC隔熱條。
    第七條 建筑外窗應采用中空玻璃,單中空層中空玻璃氣體層厚度不得小于12 mm,玻璃厚度應不小于5mm;雙中空層中空玻璃氣體層厚度不得小于6mm,玻璃厚度應不小于5 mm。
    為保證中空玻璃裝配質量,窗框型材截面寬度應為:隔熱斷橋鋁合金推拉窗不小于80 mm,平開窗不小于55 mm;鋁木復合推拉窗不小于90 mm,平開窗不小于55 mm;玻璃鋼推拉窗不小于88 mm,平開窗不小于55 mm;多腔體塑料、鋁塑、鋼塑復合推拉窗不小于88 mm,平開窗不小于60 mm,型材檢測老化時間不小于6000小時。
    第八條 密封膠條應采用三元乙丙橡膠、氯丁橡膠、硅橡膠等熱塑性彈性密封條,不得使用PVC密封膠條;推拉窗應使用硅化加片毛條,不得使用非硅化毛條或非硅化加片毛條;嵌縫填充膠應使用中性硅酮密封膠,不得使用酸性硅膠。
    第九條 五金配件應用中,平開窗不得使用單點執手,不得使用鋁質合頁;連接五金件應采用不銹鋼螺釘,不得采用鍍鋅螺釘;窗扇用角碼應采用尼龍、鑄鋁等材料,不得采用PVC材料。
    第十條 民用建筑外窗必須采用附框安裝。附框性能應滿足節能、強度高、耐腐蝕、耐久性好等要求。積極推廣采用節能型附框,節能型附框材料性能應滿足:導熱系數(25℃)應不大于0.2W/(m·K),吸水率(24h)應不大于0.5%,加熱后尺寸變化率(60℃,24h)應不大于0.1%,握釘力應不小于4000N。
    第十一條 門窗生產企業應制定標準化外窗系統產品標準,并在產品醒目位置標識該門窗系統產品的組成和性能指標。
    第十二條 本暫行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