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措施落實的通知

    發布(bu)了期限(xian) : 2014-12-03 00:00:00     原作者  :     種類 :


    蘇住建質〔2014〕39號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工地揚塵防治措施落實的通知
    各市、區住建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辦《關于進一步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的通知》(〔2014〕第151號)和省委副書記、市委書記石泰峰關于“堅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的通知》(蘇辦發電〔2014〕101號)要求,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責任,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共建美麗新蘇州、同享美好新生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行動計劃》總體要求,切實加強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清嚴峻形勢
       今年以來,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十分嚴峻。省、市加大了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到目前為止,我市大氣污染防治處于全省的靠后位置,形勢很不樂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召開了多次專題會議,進一步強大管控力度,近期又下發了《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2014年四季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強化方案的通知》(蘇府辦〔2014〕188號),各地住建部門和工程建設各參建主體單位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清大氣污染防治面臨的嚴峻形勢,增強責任感,全面落實工地揚塵專項整治提升行動。
    二、實施工作步驟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關于印發〈“共建美麗新蘇州、同享美好新生活”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蘇委辦發〔2014〕73號),決定從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開展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整治提升行動。
    揚塵專項整治階段劃分:
    (一)調研準備階段(2014年10月10日~11月下旬)。采取多種形式,認真組織調查研究,切實摸清底數,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制訂實施方案,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各項工作措施。
    (二)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11月下旬~12月初)。及時組織召開專項部署會議,層層部署、層層發動,使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整治深入項目、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參與、人人負責的良好氛圍。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12月初~2015年春節)。督促和指導相關企業及項目部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完善相關措施。加大檢查和督查力度,組織聯合執法檢查,重點對問題突出的建筑工地進行檢查,并督促整改落實。
    (四)鞏固提升階段(2015年春節~4月底)。對繼續跟蹤未落實整治任務的建筑工地,開展整治“回頭看”,科學總結工作經驗,推廣好的做法,建立長效管控機制。
    三、嚴格監管執法
    本次工地揚塵專項整治行動,要堅持做到所有在建工地檢查和整治全覆蓋。
    (一)整治重點:建筑工地要設置連續、封閉和符合要求的硬質圍擋。施工現場主要通道、進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地面、硬化。對裸露地面、水泥、砂石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堆放采取覆蓋、密閉措施。施工現場主要出入口要設置車輛清洗裝置,安排專人及時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保證車輛不帶泥上路,落實“一支水槍”、“一名專人”、“一本登記本”的“三個一”要求。督促有關工地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其中,新建工地在辦理安監手續時,必須承諾安裝,否則不予受理報監; 在建規模以上(公建≥8000m2或群體2萬m2以上;住宅≥6000 m2或群體2.5萬m2以上;合同造價為1000萬元以上或工期在半年及以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現場必須至少安裝3個探頭或安裝攝錄一體機(如建筑工程的塔吊或井架最高處、車輛沖洗設施處、工地出入口處,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匝道處、拌合站出入口處、便道與通行道路的交接處等)。
    (二)檢查措施:各地安監機構要做到一個工地一個工地檢查,不留死角。各地住建局要適時組織由領導帶隊進行分組抽查和督查,重點對處于土方開挖階段施工工地、安監機構日常檢查中問題較突出的工地、群眾投訴和舉報的工地等進行督查。檢查和督查可以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參加,進一步增強檢查和督查的專業性、客觀性和公正性。
    (三)發現問題的處理:對檢查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當場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督促受檢項目限期3~7日(缺少沖洗設施如水槍的,2~3日內整改完成;對場地硬化、探頭安裝不到位的,7日內整改完成;所有整改項完成期限不得超過7日)內整改完畢。達到整改期限后,由檢查和督查部門(單位)進行復查,復查合格的,不給予通報批評;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局部停工整改,檢查和督查部門(單位)落實跟蹤復查,直至整改合格為止。每次組織檢查和督查都要形成通報,給予通報批評企業要自動記入不良行為信用檔案,并與建筑企業招投標直接掛鉤,形成現場與市場的聯動,對相關企業起到約束和警示作用。
    (四)落實實施一票否決制度:對揚塵控制不力、或被通報批評的工地堅決實行評優、評先、評標化文明工地等一票否決制。
    通過這次工地揚塵專項整治,使工地揚塵防治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工地面貌發生根本轉變,進一步建立健全工地揚塵防治長效管理機制,為我市工地揚塵防治工作提供有益的經驗和制度保障。
    四、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蘇州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提升行動指揮部的通知》(蘇委辦發〔2014〕72號),市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住建局牽頭,相關部門和單位人員組成。各地、各部門要及時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開展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整治提升行動的組織、指導,按照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工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有效防治建筑工地揚塵污染。
    (二)加強宣傳發動。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蘇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建筑工地揚塵防治工作實際,通過召開專題動員大會、利用現代媒體、短信平臺等多種途徑,加大宣傳發動力度,提高針對性、有效性,及時進行再部署、再動員。通過層層發動,使廣大一線從業人員積極參與專項整治工作。對本地區涌現的先進典型和個別突出問題,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形成良好的氛圍。
    (三)堅持依法整治。在這次專項整治行動中,要樹立法治思維,貫徹依法行政、依法整治的指導思想,既要堅持從嚴要求,又要實事求是,更要依法辦事。對相關企業和項目部出現的問題要堅持教育引導為先,充分理解和信任企業,給機會、給時間進行整治,對整治不重視、整治不力的,應采取相關處罰措施,起到處罰一例,教育萬家的作用。
    (四)加大整治力度。相關企業和施工項目部要按照工作計劃和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把問題解決在施工現場。加大檢查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做到逐個工地檢查,不留死角。我局將適時組織抽查和督查。
    (五)加強信息報送。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信息報送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即日起至2015年4月底,于每周三上午12:00前,將本地區開展建筑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處罰情況上報蘇州市工地揚塵專項整治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質安處)。聯系人:顧永輝,聯系電話:65211507。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