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堅決取締“地條鋼建筑用材”生產銷售的通知》的通知

    公布日期時間 :  2016-08-23 00:00:00     創作者(zhe) :      的來源 :

    蘇建函質〔2016〕219號
    各市、區住建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現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堅決取締“地條鋼建筑用材”生產銷售的通知》(蘇政傳發〔2016〕190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各市、區住建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清醒認識使用“地條鋼建筑用材”對在建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的嚴重危害性,要本著對人民負責、對歷史負責的態度,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周密部署、迅速行動,確保堅決打擊使用地條鋼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全面排查,力促整改。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要覆蓋至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做到不存死角,不剩盲區,不留隱患。對檢查發現違規使用“地條鋼建筑材料”的在建建筑工程,要嚴格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和部、省、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的有關規定,嚴肅追究工程參建企業主體責任和項目負責人質量責任。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嚴厲查處。對項目負責人給予罰款、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等行政處罰和相應行政處分;充分利用建筑市場監管平臺,及時逐級上報并向社會曝光檢查發現的不良行為和處罰信息。
    三、完善機制,加強聯動。各地住建部門及其工程質監機構要切實加強對工程現場進場鋼材的監管,督促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嚴格按照有關國家規定和規范標準,開展在建工程的鋼材制品的檢驗檢測活動。要完善建筑材料質量監管的部門聯動機制,一旦發現非法地條鋼,要就地封存,并通報同級質量監督和工商部門,追究涉事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責任,切實把好建筑材料生產、銷售和使用的各道環節,堅決杜絕不符合規范、標準的建筑材料進入工程施工現場。
    四、及時總結,報送信息。各市、區住建部門要明確專人,加強“地條鋼建筑用材”專項整治活動信息報送工作,保證相關信息報送的及時性、規范性和準確性。請各地于8月25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的書面材料及電子文檔報送我局。
    聯系人:吳慶,聯系電話:65230932
     
     
    附件: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