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工作的通知

     推送期限 : 2017-08-09 00:00:00     小說作品 :     來源于 :

    蘇建質安監[2017]4號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近期,我站對蘇州市軌道交通5號線V-TS-07標工程監督檢查時,發現地連墻分包單位浙江省大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鋼筋作業班組葉世超、曾凡飛等九人所持建筑焊工證書均為假證。上述證件是該公司相關人員通過非法機構未經培訓考核出錢批量購買的,且該非法機構通過黑客手段把證書信息的查詢鏈接“塞進”省住建廳官方網站,給假證書制造一個“上網可查”的假象。上述行為,嚴重擾亂了我市建筑市場,危及安全生產,我站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由于本案涉嫌違法,根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要求,我站已將該案移交項目所在地公安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為深刻吸取教訓,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建質[2008]75號)、《江蘇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蘇建管質[2009]5號)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予以貫徹落實。
       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一系列的事故表明,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經教育培訓、違反操作規程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各參建單位要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提高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要結合近期開展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百日專項治理、安全生產大檢查等活動,對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作全面梳理。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切實有效地抓好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工作的源頭關。
       二、進一步明確特種作業人員目錄。凡在我市建筑施工現場從事建筑電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號工、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機械安裝質量檢驗工、樁機操作工(含成槽機司機)、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現場場內機動車司機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各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前階段工作的基礎上,要將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樁機操作工(含成槽機司機)、建筑施工現場場內機動車司機、高處作業吊籃安裝拆卸工作為下階段整治的重點。對于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設或施工單位與商品砼公司簽訂營銷合同時,必須明確商品砼公司進場的混凝土泵操作工名單,并報總承包單位審核同意后報監理單位審查。未經審核、審查同意的不得進場作業。總承包單位要與商品砼公司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三、要嚴格核查證書真偽。施工、監理等單位在核查證書真偽時一律通過頒發證書的省(市、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官網或其授權機構正式網站查詢信息,凡信息不符的視為假證,一律登記收繳,并向我站報告。對于初次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在3個月實習作業合格后方可獨立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執業資格證書有效期滿未按規定辦理延期復審的,視作無證上崗。
      四、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動態管理。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書原件上崗,隨時接受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施工、監理單位的檢查。各施工、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出租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和管理檔案,動態管理現場特種作業人員,確保施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理單位要全面核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證書是否有效、人證是否一致等情況,發現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以及管理不到位等問題,要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做到無證人員一律不準上崗、假證一律予以沒收。特種作業人員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合同,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交底,并自覺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
      五、全面加強監管。凡浙江省大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項目,各建設、監理及施工總承包單位要立即對該公司的各類從業人員重新審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退場。根據《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我站將浙江省大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該不良行為,記錄該企業的信用檔案,對其失信行為在市場準入、招標投標等工作中予以懲處。我站將持續開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持證上崗管理要求的單位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違章操作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將函告發證機關建議注銷其資格證書;對涉嫌違法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作進一步處理。
     
    蘇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