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建建筑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相關要求的通知

     分享日期時間 : 2018-04-18 15:08:11     詩人 :     從何而來 :

    蘇建函科〔2017〕1198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委):
    為貫徹落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關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廣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通知》(蘇建科〔2017〕43號)精神,積極穩妥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經研究,現對蘇建科〔2017〕43號文中強制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以下簡稱“三板”)的規定做出如下要求:
    一、關于“單體建筑中強制應用的‘三板’總比例不得低于60%”
    (一)蘇建科〔2017〕43號文所指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構件類型,參照《江蘇省裝配式建筑預制裝配率計算細則》中對水平構件和預制內外圍護構件的要求。
    (二)“三板”應用項目實施范圍嚴格按蘇建科〔2017〕43號文的要求執行。其中,單體建筑面積是指單體建筑地上部分總建筑面積;單體建筑應用“三板”的計算范圍是指單體建筑室外地坪以上范圍,出屋面的電梯機房、樓梯間、設備用房及高層建筑裙房不列入計算范圍,樓板不包含一層樓地面和建筑屋面。
    (三)“三板”應用比例是指,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應用面積之和與對應項總面積之比。根據蘇建科〔2017〕43號文的要求,強制應用部分總比例不得低于60%,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計算時,對鼓勵應用部分,可按一定比例折減后計入總比例。
    二、關于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審查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深度應符合國家《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江蘇省裝配式建筑(混凝土結構)施工圖審查導則》(試行)的規定和要求。
    (五)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編制裝配式建筑專項設計說明,并明確各單體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積、“三板”應用部位、“三板”應用總比例,提供相應的計算書。
    (六)建設單位在報送施工圖審查文件時,應在報審表中填寫“三板”應用情況的說明。
    (七)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符合國家和江蘇省現行標準和有關規定,同時執行蘇建科〔2017〕43號文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三、其他
    屬于蘇建科〔2017〕43號文規定的“三板”應用實施范圍內的建筑,確因特殊要求不適合全部或部分應用“三板”的,需經所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確定。
     
     
    附件:單體建筑中“三板”應用總比例計算方法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單體建筑中“三板”應用總比例計算方法
     
    對于混凝土結構    
    對于鋼結構        
    式中:A為樓板總面積;
    B為樓梯總面積;
    C為內隔墻總面積;
    D為外墻板總面積;
    E為鼓勵應用部分總面積,包括外墻板、陽臺板、遮陽板、空調板;
    a為預制樓板總面積;
    b為預制樓梯總面積;
    c為預制內隔墻總面積;
    d為預制外墻板總面積;
    e為鼓勵應用部分預制總面積,包括預制外墻板、預制陽臺板、預制遮陽板、預制空調板;
               γ為鼓勵應用部分折減系數,取0.25。
    水平構件按投影面積計算,豎向構件按長度方向一側表面積計算,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等洞口面積。
     
     
    蘇建函科〔2017〕1198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委):
    為貫徹落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質監局關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廣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通知》(蘇建科〔2017〕43號)精神,積極穩妥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經研究,現對蘇建科〔2017〕43號文中強制應用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以下簡稱“三板”)的規定做出如下要求:
    一、關于“單體建筑中強制應用的‘三板’總比例不得低于60%”
    (一)蘇建科〔2017〕43號文所指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的構件類型,參照《江蘇省裝配式建筑預制裝配率計算細則》中對水平構件和預制內外圍護構件的要求。
    (二)“三板”應用項目實施范圍嚴格按蘇建科〔2017〕43號文的要求執行。其中,單體建筑面積是指單體建筑地上部分總建筑面積;單體建筑應用“三板”的計算范圍是指單體建筑室外地坪以上范圍,出屋面的電梯機房、樓梯間、設備用房及高層建筑裙房不列入計算范圍,樓板不包含一層樓地面和建筑屋面。
    (三)“三板”應用比例是指,預制內外墻板、預制樓梯板、預制樓板應用面積之和與對應項總面積之比。根據蘇建科〔2017〕43號文的要求,強制應用部分總比例不得低于60%,具體計算方法見附件。計算時,對鼓勵應用部分,可按一定比例折減后計入總比例。
    二、關于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審查
    (四)施工圖設計文件深度應符合國家《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江蘇省裝配式建筑(混凝土結構)施工圖審查導則》(試行)的規定和要求。
    (五)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編制裝配式建筑專項設計說明,并明確各單體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積、“三板”應用部位、“三板”應用總比例,提供相應的計算書。
    (六)建設單位在報送施工圖審查文件時,應在報審表中填寫“三板”應用情況的說明。
    (七)應用“三板”項目的施工圖設計應符合國家和江蘇省現行標準和有關規定,同時執行蘇建科〔2017〕43號文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三、其他
    屬于蘇建科〔2017〕43號文規定的“三板”應用實施范圍內的建筑,確因特殊要求不適合全部或部分應用“三板”的,需經所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確定。
     
     
    附件:單體建筑中“三板”應用總比例計算方法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單體建筑中“三板”應用總比例計算方法
     
    對于混凝土結構    
    對于鋼結構        
    式中:A為樓板總面積;
    B為樓梯總面積;
    C為內隔墻總面積;
    D為外墻板總面積;
    E為鼓勵應用部分總面積,包括外墻板、陽臺板、遮陽板、空調板;
    a為預制樓板總面積;
    b為預制樓梯總面積;
    c為預制內隔墻總面積;
    d為預制外墻板總面積;
    e為鼓勵應用部分預制總面積,包括預制外墻板、預制陽臺板、預制遮陽板、預制空調板;
               γ為鼓勵應用部分折減系數,取0.25。
    水平構件按投影面積計算,豎向構件按長度方向一側表面積計算,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等洞口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