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公告年份 : 2022-03-30 09:40:13     作家 :     由來 : 

    關于加強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工作的通知
    蘇建筑安全委辦〔2022〕15號
    【來源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索引號:014149869/2022-00135】
    【發布日期 :2022-03-16 13:38】 【 閱讀次數:474】
    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遏制安全隱患的發生,實現建筑施工領域“零事故”目標,現就加強我市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開工前,須進行建設程序和質量安全等條件審查,審查不通過的,一律不得開工。
    二、職責分工 蘇州市住建局負責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開工前審查工作的監督管理。 各市、區住建部門和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按職責分工,負責管轄范圍內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的具體工作。
    三、審查內容 1.建設程序條件 包括建設資金落實、施工企業信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取和工期管理等內容。 2.質量安全條件 包括人員管理、規章制度、施工措施、臨建設施、現場布置、機械設備、視頻監控、揚塵控制、應急管理和監理工作等內容。 以上審查內容詳見《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表》(附件)。
    四、審查程序 1.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及時組織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落實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的各項內容,向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申請開工前審查。 2.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自收到開工前審查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須對建筑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填寫《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表》,并作出審查結論。 3.未經開工前審查或開工前審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一律不得開工。審查不合格的,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應責令責任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經復查確認整改到位后,方可準予開工。拒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
    五、工作要求 1.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應高度重視,積極配合住建部門開展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工作,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未經開工前審查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擅自施工。 2.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制止未經開工前審查合格擅自施工的行為。對建筑工程不具備開工條件或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或限期整改,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和住建部門報告。 3.各市、區住建部門對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程序和質量安全等條件要嚴格審查把關,并做好記錄和材料存檔備查。要積極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源頭監管,保證工程開工前各項準備工作全部達到合格條件要求,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平穩可控。同時,為嚴格落實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制度,請各地住建部門對外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4.市住建局將適時對各市、區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工作開展監督檢查,并將相關情況通報全市。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實行。  
    附件:建筑工程開工前審查表 蘇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