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江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披露起止日期 : 2022-04-19 09:38:40     小說作者 :     來自 :

    吳建安辦發〔2022〕8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吳江開發區、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吳江高新區(盛澤鎮)、東太湖度假區(太湖新城)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專委會各成員單位,各工程建設參建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各類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工作,從嚴從細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堅決堵塞建筑工程疫情防控漏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建筑工地封閉管控。全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要全面實施封閉管理,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其它出入口應采取有效封閉措施。工地內生活區居住人員“非必要不外出”,工地外生活區要嚴格落實封閉管理,只保留一個出入口。針對住宿區或暫住地在工地之外的人員,各工地要加強施工現場、生活區“兩點一線”的管控,督促務工人員減少非必要流動。 二、強化建筑工地人員管控。要對外來進場人員(含運輸車輛司乘人員)嚴格落實“四查一測”(查蘇康碼、行程碼、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當日核酸采樣憑證和口罩佩戴情況,查測體溫),并做好實名登記;無相關核酸檢測證明或健康碼、行程碼異常的,一律不得進入工地。 三、嚴格落實核酸檢測要求。要嚴格按照屬地區域核酸檢測要求,常態化每3天開展一次全員核酸檢測,確保所有人員每輪檢測應檢盡檢,不漏一人。每輪核酸檢測完成后,將對建筑工地從業人員檢測情況進行數據比對,對未檢人員進行分類核對檢查,對于確屬漏檢人員的,相關工地務必于24小時內組織完成補檢。 四、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住建、交通、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各司其職,加強辦證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的疫情防控監管;各區鎮、街道對轄區內小型(臨時)建設工程及其他工程落實閉環監管。各行業主部門以及各區鎮、街道都要以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在建工地的疫情防控督查,對各參建單位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在建工地封閉管理和進出口登記管控、從業人員核酸檢測等方面隨機抽查,對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力的,以及人員管控不到位的,責令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此頁無正文) 蘇州市吳江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州市吳江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4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