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貫徹《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的通知

     發布新聞期限 : 2023-03-01 08:21:48     筆者 :     來源地 :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貫徹《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的通知
    蘇住建建〔2023〕8號
    各縣級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實施《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進一步優化招標投標領域營商環境,規范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進行審批核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及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招標事項需要提前進行招標的,招標人應向項目審批、核準部門申請,按審批、核準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進行招標。
    二、嚴格執行招標規定。招標人不得以支解發包、化整為零、招小送大、設定不合理的暫估價等形式規避招標;不得以戰略合作、招商引資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的虛假招標;不得通過集體決策、會議紀要、函復意見、備忘錄等方式將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轉為采用談判、詢比、競價或者直接采購等非招標方式。
    三、明確招標代理費用支付。招標代理費用應當由招標人支付,原則上直接支付。另行約定由中標人代為支付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支付標準和時間,并在最高投標限價的稅前計列(不參與競爭)。因建設單位原因導致項目取消的,建設單位應返還中標人代為支付的代理費用。
    四、投標保證金差異化繳納。為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勘察、設計、監理等工程服務招標,免收投標保證金;政府投資的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當年度最新公布的蘇州市建筑施工企業綜合考評等級為A的投標人免收投標保證金,綜合考評等級為B的投標人減半收取投標保證金。鼓勵其他項目參照執行。 減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交投標保證承諾書(見附件1)。收取投標保證金的,銀行保函應當由投標人基本賬戶所在網點的當地行或其上級銀行機構出具,保險保函費用應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出。
    五、合理設置類似業績條件。招標人可依據項目特點,設置企業或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作為資格審查合格條件。類似工程業績量化指標的數量、規模、期限等執行省現行文件規定。
    六、明確信用評價結果應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建設工程,應用我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的,百分制評標中信用分滿分為6~8分: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總承包工程;
    (二)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總承包工程;
    (三)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0萬元以上的安裝工程及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裝飾裝修、鋼結構、幕墻、智能化、土石方、樁基、基坑支護、園林綠化等專業工程;
    (四)技術復雜的工程項目。 其他的建設項目,百分制評標中信用分滿分為2~6分。具體分值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特級、一級資質施工企業參與小型工程投標,其信用評價結果按0.6系數折算參與評審。 全市統一使用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布的信用評價結果,各地不得自行改變信用評價結果使用原則,不得通過各類考評等自行調整建筑業企業信用分值。
    七、優化資格后審方法。招標人資格后審時可以選用建筑業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進行比選。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并明示具體比選條件,滿足條件的投標人進入評標入圍環節。 為保證合理的潛在投標人數量,招標人應合理設置比選信用分值,比選信用分值一般不低于最新公布的該專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平均分,并確保存在不少于45家潛在投標人和不少于15家實際投標人。當有效投標人少于15家時,應當重新招標。
    八、資格后審評標入圍二輪抽簽法。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先按信用分由高往低排名,第一輪在前R名中隨機抽出R/2(R/2取整)家(若有信用分的投標人≤R/2家,則全部入圍);剩余的名額,在第二輪從上述被抽中單位外的所有進入評標入圍環節投標人中抽取。R為評標入圍的投標人數量,具體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選用信用綜合評價結果進行比選的,不使用此方法。
    九、合理優化施工組織設計評審規則。具有通用技術標準的施工項目,招標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只對施工組織設計做合格性評審。 需要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的,答辯內容原則上應為工程概況、技術方案。答辯前由技術標專家每人擬定2題答辯題目,并從中隨機抽取2題作為答辯題目。
    十、優化“評定分離”方式。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確定中標人的,中標候選人數量不宜超過5家。有效投標不超過3家時,不再采用評定“評定分離”確定中標人。有效投標為4~6家時,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量不超過3家;大于6家時,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數量不超過5家。具體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十一、完善異議投訴處理機制。建設工程招投標投訴人可以通過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在線異議、投訴。
    十二、統一全市投標行為考評標準。各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屬地范圍內招投標行為的考評,每季度考核一次。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匯總全市考評結果在局政務網上進行公示、公布,考評結果直接在評標中使用。投標行為考評標準詳見附件2。 本通知所稱的小型工程和技術復雜工程、類似工程的標準和要求執行省現行文件規定。 本通知自3月1日起執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通知》(蘇住建建〔2019〕50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調整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相關辦法的通知》(蘇住建建〔2020〕31號)、《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的通知》(蘇住建建〔2021〕24號)同時廢止。以往公布的其他文件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投標保證承諾書 2.投標行為考評標準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