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的通知
分享時間(jian) : 2009-03-20 00:00:00 小說家 : 來歷 :
吳建施〔2009〕10號
各施工、監理單位及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管理,保證建筑節能工程質量。根據《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江蘇省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實施細則(暫行)》要求,對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驗收進一步明確要求,具體如下:
一、在墻體、屋面等保溫工程隱蔽前,應通知本工程質量監督人員進行隱蔽前的監督檢查。
二、建筑節能工程施工完畢后,應組織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建筑節能分部驗收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主持,并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質量或技術負責人以及設計單位節能設計人員等質量監督人員參加。
三、建筑節能施工資料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制定的《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資料》要求進行整理,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監督驗收時,重點核查下列資料:
1.建筑節能有設計變更的,需經原設計審查機構審查批 準;
2.保溫材料的合格證,有效期內的型式檢驗報告及推廣應用證明材料,進場材料的復試報告;
3.采用保溫板材的,應提供板材與基層的粘結強度現場拉拔試驗報告;
4.后置錨固件,應提供現場錨固力拉拔試驗報告;
5.采用飾面磚的,應提供粘結強度拉拔試驗報告;
6.外窗氣密性現場檢測報告;
7.外墻節能構造實體檢驗(鉆芯取樣)報告;
8.大型公共建筑應進行熱工性能現場檢測。
四、凡未通過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的,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五、從5月1日起竣工的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節能工程質量驗收按照上述要求執行。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題詞:建筑 節能 檢查 通知
抄送:局各有關單位、部門。
吳江市建設局黨政辦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