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啟,排查重點一網打盡

    公布時間 : 2019-03-22 16:31:18     小(xiao)說家 :     從何(he)而來 :

         日前,住建部印發通知稱將開展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穩定工作意義重大。為了用安全生產給國慶獻禮,建筑企業應如何全力消滅各種安全隱患?答案是抓根源,讀文件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此次意見明確提出,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規定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要求建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機制,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建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制度,實行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
    確定安全紅線,用責任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是每位建筑企業管理人員的使命。因此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過程中應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范,綜合監管安全生產,積極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監管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同時運用BIM技術、VR技術、5S技術等信息化手段,基于三維設計平臺,對工程項目進行精確設計和施工模擬,從而實現對工程全過程的施工質量、進度、成本、人員等方面的動態管理,然后建立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對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水平。
    (2)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關鍵要點就是“預防”二字,應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總結分析易發生事故的時段節點、薄弱環節等規律特點,并積極落實相關整改措施。同時,應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做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備工作,在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基礎上不斷優化應急預案,并配備相應的人員和器材。此外,還應做好應急救援知識教育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和人員避險自救培訓,提高人員現場應急處置能力。
    (3)在人員管理方面,應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以及培訓,提升人員職業素質,強化施工人員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將“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記于心,并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同時,還應嚴格按照《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安全管理,強化落實項目及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等的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及工作流程,并將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貫徹于整個項目,加大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力度,不松懈。
    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對于危大工程范圍內的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專家論證會參會人員、專家論證內容、專項施工方案修改、監測方案內容、驗收人員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
    危大工程考驗的不僅是項目經理,更是項目經理的管理團隊。工地現場的安全工作需要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部管理團隊通力配合,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過程做好安全控制與檢查工作。因此,項目部安全管理團隊應做到以下內容。
    (1)“有組織,有紀律”,“組織”指的是項目經理應組建項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項目安全管理人員(通常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小組組長、技術負責人為副組長,具體工作由安全員完成,安全員的配備根據項目大小情況配備的數量不等)。“紀律”則代表制訂落實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目標,明確了目標才可做到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項目經理應針對具體的項目,制訂詳細的安全管理目標,并且要把安全管理貫穿于整個項目管理的全過程,要求全員參與,全員牢固樹立安全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全面監管,統籌安排。項目經理應應認真扎實地開展各項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管理取得預期效益,具體要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1)正確處理技術工作與安全生產的關系,做好技術工作,力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2)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培訓和教育工作;3)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的檢查與獎罰制度。
    (3)動態監控,靈活調整。工程項目情況復雜多變,項目經理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安全監管內容,有針對性地對方案更改處進行著重檢查,以防產生安全隱患。同時采用動態監管方式,使安全隱患及時被發現,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建筑企業需根據通知要求的主要任務,結合自身項目情況制訂并更新安全預案,確保施工建設順利有序進行。
    (一)著力防范重大安全風險。
    1.認真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督促工程項目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體系,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專家論證方案,嚴格按照方案施工。加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督執法力度,對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實施處罰。
    2.突出強化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安全管控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運行的監管,加強對高支模鋼管扣件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實施的監管,加強對深基坑變形監測、周邊堆物的監管,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節點施工條件核實、盾構施工的監管。
    3.推進實施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督促工程項目各方主體建立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排查治理臺賬,構建全員參與、各崗位覆蓋和全過程銜接的責任體系,明確管理措施,從源頭治起、從細處抓起、從短板補起,筑牢防線,守住底線,嚴防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二)加大事故查處問責力度。
    1.嚴格做好事故查處工作。我部負責督辦較大及以上事故查處工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承擔較大事故查處主體責任,并督促下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大對一般事故的查處力度。事故發生后,各地要及時印發通報并上網公開,督促建筑施工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排查隱患,堅決防范類似事故發生。
    2.發揮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各地要組織對本地區發生事故進行全面分析研究,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測鑒定、查閱資料、現場試驗和專家論證等方式,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和原因,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形成包含圖片、影像等資料的事故完整檔案。
    3.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第一時間實施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收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等處罰,抓緊提出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處罰意見。做好跨地區處罰協調聯動,及時將處罰建議轉送發證機關處理。對事故多發及查處工作薄弱地區實施約談,及時研究改進工作。
    (三)改革完善安全監管制度。
    1.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研究出臺建筑施工安全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總體要求,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改革,對發生事故企業精準處罰。創新安全監管檢查方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
    2.加快建設并發揮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作用。推動施工安全實現“互聯網+”監管,用信息化促進監管業務協同、信息共享,實現業務流程優化。加強監管數據綜合利用,積極發揮大數據在研判形勢、評估政策、監測預警等方面作用。
    3.加強監管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推動出臺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廣大干部忠于職守、履職盡責、擔當作為。提高監管業務規范化水平,定期對監管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提高監管人員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四)提升安全綜合治理能力。
    1.全面實施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落實企業施工安全主體責任,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能力。健全施工安全誠信體系,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嚴重失信行為實施部門聯合懲戒,增強企業及主要負責人施工安全工作主動性。
    2.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原則,開展施工安全監管工作評估,并加強評估結果使用。規范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效能,實行差別化監管,做到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
    3.堅持系統治理原則,組織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施工安全工作,推動共建共治共享。發揮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機構智力支撐和政策咨詢的重要作用,促進施工安全工作創新發展。發揮社會公眾及媒體監督作用,宣傳先進典型,曝光違法行為,形成良好輿論氛圍。
    (部分內容來自住建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