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住建局立即開展施工安全生產整治!有隱患的,一律限期或停工整改!

    推送時間日期 : 2020-04-16 09:15:34     編輯(ji) :     由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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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蘇州市住建局發布《關于立即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1、重點排查4項內容:
    危大工程落實專項方案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
    高處作業
    起重機械設備
    2、嚴格督查檢查:
    凡是存在安全漏洞和風險隱患的,一律限期或停工整改
    3、及時報送信息:
    各地住建部門于4月30日前報送。
    通知全文:
     
    關于立即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緊急通知
                                                                                                                                  蘇建函質〔2020〕113號
    各市、區住建局(委),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刻吸取近期國內一些地方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教訓,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4月13日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立即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點
    (一)危大工程落實專項方案安全管理。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和《關于印發起重機械、基坑工程等五項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要點的通知》(建安辦函〔2017〕12號)等要求,重點排查整治:建設單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費用,未在辦理項目安全監督手續時提交危大工程清單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企業未按規定對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編制、審核、論證,未按方案實施,施工企業(分公司)負責人未在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到場帶班檢查;監理單位未將危大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未對施工企業危大工程管控情況進行監督等。
    (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安全管理。按照《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管理暫行規定》和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和高處作業吊籃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重點排查整治: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拆除管理過程中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操作人員資格、安全技術交底、檢查驗收及安裝完成后的使用登記備案等環節;加強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使用過程監督管理,嚴禁惡劣天氣時進行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安裝、拆除及升降作業,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在進行升降操作時下方應設警示區域專人看護并嚴禁有人進入;模板支撐系統搭設前材料的基礎驗收、安全技術交底、搭設后檢查驗收,以及搭設人員持證上崗、混凝土澆筑工序、現場安全監測等制度執行情況。
    (三)高處作業安全管理。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2016》要求,重點排查整治:施工組織設計中未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上崗作業前未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考核和體檢,未接受高處作業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未為高處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桿件強度及撓度不符合規范要求;未對臨邊、洞口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未按照技術規范要求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張掛安全網;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擅自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惡劣天氣和環境下,不采取可靠防護措施,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等。
    (四)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按照《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要求,重點排查整治: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信號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專家論證及施工現場實施情況;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安裝告知、檢驗檢測、安裝驗收、使用登記、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等制度執行情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住建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科學研判當前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堅決把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風險隱患作為首要任務、擺在突出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覺狠抓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
    (二)嚴格督查檢查。加大安全督查檢查力度,對查出的問題要督促徹底整改,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凡是存在安全漏洞和風險隱患的,一律限期或停工整改;違反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
    (三)及時報送信息。請各地住建部門于4月30日前將本地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工作情況(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隱患排查及整治情況、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報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將適時組織督查活動。聯系人:顧永輝;電話(傳真):65211507;郵箱:1437636690@qq.com。
    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