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工程監理企業業績認定工作的通知

    披(pi)露時(shi)間日(ri)期(qi) : 2017-03-09 00:00:00     我們(men) :     從何而來 :

    蘇建建管〔2017〕109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建設局(委):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深化“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結果數據深入應用,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6〕58號)等有關工作要求,現就完善“省一體化平臺”監理項目數據庫建設、規范工程監理企業業績申報和認定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甲級資質的企業,均以“省一體化平臺”項目數據庫中的業績為有效業績。“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江蘇監理企業的項目信息均通過“省一體化平臺”進行報送。
       二、申請其他類別工程監理專業甲級資質業績認定辦法,仍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通知》(蘇建建管〔2012〕640號)及《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業績核查工作的補充通知》(蘇建建管〔2012〕69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三、申報工程監理資質時,對進入“省一體化平臺”內企業終審業績,在“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系統”(以下簡稱“陽光平臺”)內只需提交“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企業業績核查匯總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1),備注欄注明“平臺關聯業績/平臺過渡業績/平臺補錄業績”即可,該項業績不再進行業績核查。企業在“陽光平臺”內申請資質時可不再提供監理合同、監理規劃、監理工作總結、監理業務手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等業績證明材料。
       四、申請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專業甲級資質,報住房城鄉建設部資質申報系統的材料,監理合同、監理規劃、工程竣工驗收證明三項業績證明材料仍需提供,監理工作總結、監理業務手冊可不再提供。
       五、“省一體化平臺”內企業業績的申報與認定:
    (一)有完整關聯記錄的工程業績:是指在“省一體化平臺”中“項目登記系統”、“招標投標系統”(應招標項目)、“監理合同備案系統”、“施工許可系統”等環節,項目信息完整關聯并完成轉業績審核的工程業績。
    (二)過渡期的工程業績:是指2016年5月1日前工程已開工并在原“江蘇省建設工程監理管理信息系統”內完成監理項目備案的工程業績,該部分業績需在“省一體化平臺”內進行合同補錄并完成轉業績審核后可自動進入“省一體化平臺”監理企業業績庫。
    (三)補錄的歷史工程業績:是指2016年5月1日前工程已竣工,且具有施工許可證或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同意施工證明材料且已按照有關要求完成業績核查的工程項目。
       1. 省外歷史工程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注冊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初步核查后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函至工程所在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查,反饋真實有效的核查意見后,監理企業可在“省一體化平臺”進行補錄,并由企業注冊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確認。
       2. 省內歷史工程經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完成業績核查后,監理企業可在“省一體化平臺”進行補錄,并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完成確認。
    上述工程業績補錄監理企業需上傳“項目基本信息表”(網上填寫有關信息后系統自動生成)、“單項業績核查表”(蘇建建管〔2012〕640號附件5)、中標通知書(應招標項目)、監理合同(協議書部分)、施工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等原件掃描件;項目補錄完成后自動進入“省一體化平臺”上的“業績公示欄”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15天,公示期滿如無異議,業績自動進入“監理企業業績庫”。
       3. 歷史工程(含省內、省外工程)實行自愿補錄,補錄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31日(以在“省一體化平臺”中錄入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對歷史工程進行補錄。
      (四)轉業績審核需提供的材料:監理合同(系統自動獲取)、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原件)、項目基本信息表(系統自動生成),以上材料需掃描上傳由有關設區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確認。
       六、資質許可初審機關在受理企業資質業績申報時,需在一體化平臺“監理企業業績庫”中”進行核驗。“省一體化平臺”內業績材料無法說明資質申報相應技術指標時,資質許可初審機關可責成申報單位補充相關業績材料。
       七、對于已經在“省一體化平臺”內初步完成合同補錄、業績補錄的項目,原則上均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完善相關手續,獲取有關項目編碼,方可向“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推送。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執行中如有問題,請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
    聯系電話:廳建筑市場監管處,025-51868741。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3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3月7日印發